在没有孩子的前提下,男方起诉离婚,女方能得到赔偿吗

2024-12-02 11: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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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女方要得到赔偿或多分割共同财产,需男方有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回答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不知你是不是属于以上情形呢?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PS:约定一定要书面形式哦!

回答3:

孟宪江法律热线回答你的问题:
是否能得到赔偿的依据是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的情况,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你说的情形并不属于要求赔偿中的任何一种,所以,单以这点要求赔偿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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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不是赔偿,是分割财产

回答5:

这里面不存在赔偿,只有财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