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应该要,否则无法证明你的身份。
如果遗失,也符合分户条件,原户主和分户的新户主,可以带身份证和其他申请材料,到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作出说明,申请分户。如果非要不可,可以先补办一个,然后再申请分户。
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户申请;
(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根据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
需要你有自己的住房(也就是你自己要有房产证,或者有公房的租赁权证),才可以办理分户,重办你一人名义户口本,否则你没有住房,户口落到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