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终奖3600元,12月工资收入为3600元,则应纳税额为: 1、3600÷12=300(元),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应纳税额为3600×3%=108元
3600*3‰=应缴个税,自可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