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让去司法局一趟 是什么情况

2024-12-01 02: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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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说明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依法采取了不羁押人身的强制措施,现在判决书下来也没有收监执行,说明属于被判处缓刑等监外执行情形,依法要到司法局的社区矫正中心报道。

法律依据: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规定,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扩展资料:

监外执行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暂予监外执行法律规定亟待完善

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多见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文件之中,由于立法规定的不尽完善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监外执行在实践中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以下两种情况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1、脱管罪犯上网追逃问题。

2、人民法院在判决的同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续保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回答2:

法院给你的,拿去司法局盖章,盖完还给法院,然后去社区报道

回答3:

  根据标题内容说明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依法采取了不羁押人身的强制措施,现在判决书下来也没有收监执行,说明属于被判处缓刑等监外执行情形,依法要到司法局的社区矫正中心报道。
  法律依据: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规定,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回答4:

后续呢。是否领到判决书。

回答5:

你打官司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