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左手食指末节离断,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致左手食指末节离断,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之规定,应当评定为十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50px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