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发生经济类犯罪一般采取没收财产作为附加刑。《刑法》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