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国家才是征税主体,但是国家征税的权力总是通过立法授权具体的国家职能机关来行使。在具体的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行使征税权的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具体客体是无限多样的,把它们抽象化,可以概括为:国家权力、人身和人格、行为、法人、物、精神产品、信息等。上述各种客体可以进一步抽象为“利益”或“利益载体”等更一般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税收权力(权益)、物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