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说的这种父母重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否应送往孤儿院,应由当地民政部门来判断,并为其发放基础生活费以及享受低保待遇。
各地这个基础生活费不一样,以山东举例,每个月是1500元。
对于监护人有能力支配保障金的,补贴发放至其监护人,并由监护人管理和使用;监护人没有能力支配的,补贴发放至儿童实际抚养人或抚养机构,并明确其对儿童的抚养义务。
一般来说,父母重残,连做饭照顾孩子的能力都没有,那么可以寄养到祖父,外祖以及直系亲戚家,或者由父母的照顾人一并抚养。
父母双亡的儿童,没有亲戚收养监护,是可以送孤儿院福利院,由国家民政部门负责生活照料。
我认为不可以,但可以得到一定补助。
自然人不可以,街道办村委会送可以
如果这个孩子没有人抚养,那就要送货员或者福利院了,当然,如果有人抚养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