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签为下下签,有”心浮气躁”之意。奉劝当事人,尽量平心静气。须知过度的情绪反应,会让人失去对事物应有的基本分析能力。也因为无法保持冷静,在此时做出的判断往往失策而且导致不可收拾的局面。如遇有大喜大悲大怒之事,不要急着做出反应,先试着把自己冷静下来,让情绪归于平稳。心平气和之后才能专心思考,谨慎反复过滤求证之后,才能做出正确理智的判断。凡事勿冲动躁进,小心行事,免得乐极生悲,后悔莫及。
关于所求之事,主动出击可能引火烧身,不如静观其变。
我的理解:就是好心办坏事还不如把自己事做好,这样大家也会一切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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