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辩题本身反方劣势,你要想辩只能偷换概念把近朱者赤的朱定义极端化。把朱定义为极其优秀的,和自己差距过大的人,从这个角度辩论才有赢面。比如说接近特别和自己差距过大的人会自卑丧失自信,会好高骛远,理解不了朱的所作所为的本质而陷入盲目模仿之类的。辩论和写议论文结构其实是一样的,都是占领高地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