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禁止堕胎,法律保护妇女生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迫其生育或堕胎,妇女擅自堕胎是妇女权利,堕胎的后果也当然由其自己承担。如果妇女未经过配偶同意擅自堕胎,可以作为婚姻感情彻底破裂的原因,半年之后配偶可以此为由起诉离婚,且无需承担堕胎赔偿责任。
禁止堕胎侵犯妇女基本人权、容易陷家庭于贫穷与不幸。但随意堕胎属于滥用人权,是对生命自然法则不敬,也是配偶的情感的不尊重。
一般而言不需要
如果是正式夫妻
丈夫有权追究女方私自堕胎
当然要看具体情况的
没有必要赔偿,女方单方打胎,要女方给男方赔偿才是。
妇女享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权利。
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因女方决定不生而中止了妊娠,女方的行为也并不侵犯男方的生育权。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女方擅自流产的,男方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但可以作出为离婚感情破裂的因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