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总称。
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关系与金融交易关系。所谓“金融监管关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金融交易的监督管理的关系。
所谓“金融交易关系”,主要是指在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各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众之间,大众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的关系。
答:一、金融业的内涵
金融业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还有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
金融业是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二、金融业的特点
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