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长期工的话,是按工资薪金交个人所得税,如果是短期工的按劳务报酬计算交专个人所得税,4000以下减属800后按规20%征税,4000以上扣除20%后按20%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扩展资料:
小时工界定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