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彩色扫描件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3.婚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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