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进物业的时侯,说明我只做到年底,现在老板要扣工作服钱,合法吗。

2025-04-03 06:50: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工作服、安全帽等相关福利或者劳保用品,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视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能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不能将其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对此《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有规定。劳动者在离开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可要求其归还工作服,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扣除职工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扣除工资,应当无条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否则,劳动者可凭被扣钱的收据等证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来源于:北京律师

回答2: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回答3:

肯定不合法的,可以把工作服还给他。

回答4:

合法。你们合同里也没写这个钱谁负责。

回答5:

把工作服退了。不给钱。估计你穿的工作服不能怎么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