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适用环境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倒

2025-03-24 16: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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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虽然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但这一责任分配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应当注意一些问题:
1、举证责任倒置只是意味着原告的部分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在环境侵权诉讼中,受害人还是要对因环境污染而受到的损害事实予以举证,同时还要证明加害人的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原告举证已达到盖然性的程度,而被告又无法对此举出反证时,则不得否认因果关系的存在。可见,原告还是要对一些基本的事实加以证明。
2、在司法上法官对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有自由裁量权。在环境侵权诉讼中,如果原告的举证和被告的反证都达到了盖然性的程度,这样势必会动摇法官的自由心证,从而拖延诉讼,使原告的救济遥遥无期。在诉讼中,当案件的事实处于一种真伪不明的状态时,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双方基于案件事实性质与取证能力之上的举证能力,本着实现法律公正的宗旨,赋予在司法中对举证责任倒置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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