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吸毒被抓后,会做什么惩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如果吸食毒品持有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所以因为吸毒被抓,行政拘留的话最多15天,但有可能会进行隔离强制戒毒,第一次可能六个月,复吸毒的话可能会两年,更严重的话还可能劳教。
自己吸毒不犯罪,属于治安问题,可能被处以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
如果容留、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等情况就构成犯罪了。
附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只要是吸毒被抓后,就首先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然后会对吸毒人员是否吸毒成瘾进行认定,如果认为吸毒人员已成瘾,就要进行强制戒毒。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治安拘留、罚款、没收毒品属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法院判决。
第二次吸毒被抓,如果情节不严重,如不是聚众吸毒等,一般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首先要对吸毒人员进行刑事拘留,如果公安机关不能认定其已染上毒瘾,会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如有证据证明该人员吸毒不止被抓获的两次,则须实行强制戒毒,一般强制戒毒的时间在一年半以上。
如果有涉毒案底的话,再次被抓一般是先拘留10-15天,然后强戒2年处罚了,幸运的话,也许会拘留后责令社区戒毒三年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