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求职工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单位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而不安排补休的,应该向职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那肯定是违法。你们可向老板要求付加班费,而且加班按规定应该加倍付给。老板不肯付,你们可去乡劳动服务所或县劳动局投诉,他们会帮你们处理这事,责令老板付钱。
肯定是违法的,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投诉的,
算违法,但是事实上基本上是无法维权
违法,但是如果没有加班记录就无法维权,建议以后写书面申请或保留录音等证据,不然这样的情形还会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