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是什么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是什么
2025-03-25 0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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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全文如下,不知道你说的第一款第二项指什么。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停车或者妨碍交通的地点停车;

  (二)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

  (三)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

  在夜间无路灯照明或者遇风、雪、雨、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机动车在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临时停车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后位灯。

  公共汽车应当靠边、按序、单排进出站台,不得在站外上下客。

回答2:

行车时交通事故四十三条笃一款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