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打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欠条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有借款事实,就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夫妻关系续期间内,双方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个人拥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具体到现实生活中,就是法律承认婚内的“AA制”。
属于夫妻间债务关系,受保护。
如果这对夫妻适用的是分别财产制,那么,夫妻之间的欠条在婚姻存续期就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是共有财产制,我个人觉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欠条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处在混同状态,如离婚,夫妻之间的欠条同样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