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结婚登记都要带什么证件?

2024-12-03 21: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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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RMB 9.0元)
  领取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然后就可以凭借有效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体检单),领取到红色的结婚证书了。
  登记条件: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据本条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注意事项:
  1、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暂缓和禁止:
  1.原有精神病、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在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2.各种传染病的规定隔离期,在性病的活动期,肝、肾、肺、脑等重要脏器疾病代偿功能不全应暂缓结婚。
  3.可以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应矫正后再结婚。
  可以结婚但不宜生育者
  1.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危险,如强直性肌营养不良软骨发育不全,成骨不全症,遗传性致盲眼病等。
  2.婚配双方均带有相同的严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染,如先天性聋哑,血友病全色盲等。
  3.婚配的任何一方有下列基因病,并后高发家系患者.如精神分裂暴躁狂抑症和其他精神病。所谓高发家系,指除患者本人外在其父母或兄弟姐妹中还有—人或更多人患有同样遗传疾病。
  4.入屈上述范围的严重的罕见遗传病。如结节性硬化症,遗传性共济失调,马凡氏综合征等,可由医师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决定。

回答2:

身份证,滴一下就可以了。

回答3:

身份证、双方户口本,两寸红底双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