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但是海瑞还是有不少负面行为的。
阴暗面
作为一代清官的形象,海瑞戏在舞台上久演不衰。近来海瑞的研究往纵深方向发展,探讨海瑞的法律观,研究海瑞的法律事迹成为热门。然而近年来,有好事者不断挖掘先人的缺点,以氏旦手邀众取宠,坚持认为随着探讨的深入,海瑞的光辉形象必将大折扣。
断案技巧
首先,在断案技巧上,海瑞不能明察秋毫,料事如神。对于那些疑案,他并没有完全慎重调查,而是“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海瑞集》117页)从封建道德观来看,它符合封建礼法要求。然而,从现代法的精神来看,无论屈谁都是不公平的。当然,这与封建社会的局限性是分不开的。海瑞与封建社会的另一个清官形象——包拯的差别十分明显。一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一个是调动各种刑侦手段一查到底。在执法的严肃性上,海瑞远不如包拯,这也与二人的处世原则有关。
对待契约问题
其次,在对待契约问题上,海瑞不顾当时的国情,片面强调要式主义,致使法律的执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明代法律规定,贷款的利率不超过三分,不论借款时间长短,利息总数不得逾本金之半。法律还规定,土地因不能还贷而被放款者占有,5年之内,仍可以用原价赎回。(《大明会典》163页、164页)法律的规定是十分明确与严格的。然而,到了海瑞那里,则要求争议的解决必须以书面契约为依据,这对于那些目不识丁的广大农民来说,无疑是不当的,但也看得出海瑞以是非为对错的原则。法律在海瑞的手里被人为地扭曲了。海瑞自己也承认,他所批准赎还的仅占全部典押借贷案件的二十分之一。(《海瑞集》237页)对正常的经济秩序有所冲击。
家庭悲剧
最让人诟病的是海瑞的家庭悲剧。海瑞一生取妻三人,又有小妾两人。然而,他曾两次出妻,其中第二任妻子在结婚一月即被逐出家门,第三迟逗位妻子则于1569年不明不白地死去。这就不能不使人对海瑞对待女人的态度产生疑问,即使按封建的婚姻道德标准来衡量,海瑞的有些作为也是不可取的。
评价
美化古人是中国文学家的惯用手法。但是由于普通老百姓爱屋及乌,会不自觉地将古人的一些劣迹以及错误的思想一并吸收、弘扬歼嫌,这就导致我国现代法治思想难以流布。人们在舞台人物的唱词中汲取到了太多错误的法制观念,以致于在今天的法庭上仍能听到老百姓时不时运用古代清官的思维逻辑来判断眼前的纠纷。
周恩来!
1976年总理去世后,据负责整理周恩来和邓颖超两人工资收人和支出帐目的人回忆,周恩来的收入只有单一的工资和工资结余存款所得的利息,别无进账.而支出项目也主要集中在伙食费、党费、房租费、订约报纸费、日用开支以及补助亲属和工作人员、捐赠等.。
据统计,总理的工资是400.80元,邓大姐的是347.50元。从1958年到1976年,一共是161442.00元。用于补助亲属的36645.51元补助工作人员和好友的共10218.67元。这两项支出占两人埋磨侍总收弯吵入的30%。其中的主导思想是,游告自己拿工资来补助,就可以减少国家的负担。至于总理的积蓄,总理也曾立了规矩:凡是积蓄够5000元,没什么用,就交党费。就这样,总共交了14000元。总理1976年1月份去世以后,两人总共才积蓄了5100元。所以说,两位老人非常俭朴。
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总理去世时所留给这个世界的。
没携手有最清的官,,要说清官,中国历史上多辩森嫌了去了,如郑板桥、苏东坡、白居易、海瑞、诸葛亮、王郎。。。。。。。。。。。。。。。春启
如果只强调“清”的话,个人认为是海瑞,“清”的近乎于固执,迂腐。但蚂裂是海瑞可不是“明”官,和敬糊涂案子是判了不少的,智商和断案的才唤物慎能上恐怕连一般的官员都比不上吧,寒一个。但是此人“清”的一塌糊涂,宁肯全家饿死也不多拿一个字儿的主。
清者,莫过于海瑞,可惜他虽清也未为百姓早多少福啊,自己连自己都保不住又何谈什么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