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规范的意思应该要设,因为幼儿园可以归为人员密集场所。
但实际工程中,幼儿园以及中小学一般多采用敞开式外廊,在火灾情况下,烟气可以第一时间排到室外,楼梯封闭也失去了意义。另外,设置门后尤其是双向门,反而会影响孩子的疏散时间,在日常使用中也增加了危险。
新防火规范的送审稿做了调整,因为尚未正式出版,权当参考:
5.5.14 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2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 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新规范此条对幼儿园、中小学只字未提,因为没看到条文解释,也不敢妄断。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综合考虑,幼儿园不需要做封闭楼梯间,但是安全出口每个防火分区不能少于2个。
你好,一般幼儿园幼儿使用的部分不得大于三层,根据规范,幼儿园不一定要做封闭楼梯间的,很多都是开敞的楼梯间。
你那个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所以你必须要有2个疏散通道,如果没有的话,消防来检查会处罚你的哈!
最好做成封闭楼梯间,安全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