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母子公司之间单独纳税,为什么合并报表,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2025-04-09 0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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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题中:
在子公司个别报表上,该存货的账面价值18
400元,计税基础20
000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600元(20
000
-
18
400),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00(1
600
*
25%)。
在母公司编制的合并报表上,该存货的账面价值因内部交易抵销而为16
000元,计税基础20
000元(由于税法上以单个纳税人为纳税主体,因此,会计上的内部交易抵销不被税法所承认,计税基础仍然应当按照子公司购进存货的价格20
000元确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
000元(20
000
-
16
000),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
000元(4
000
*
25%)。
由于子公司个别报表上已经确认有400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在合并报表中,只需再补计递延所得税资产600元(1
000
-
400)即可,即编制合并调整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00元
贷:所得税费用
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