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的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规定如下: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二、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超过了就可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