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之通用尺度定为如下五种,各界酌情选用:甲、长288公分,高192公分。乙、长240公分,高160公分。丙、长192公分,高128公分。丁、长144公分,高96公分。戊、长96公分,高64公分。194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