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地的制度不太一样。但大体就是,退休时医疗保险可以一次性补齐。不过要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百分之百进行补。
而且各地要求的退休医保年限不也不一样。北京、青岛,都是女20年、男25年。有的地方是女25年、男30年。深圳正在过渡到都是25年。
按照青岛的标准补20年的医保,大约需要12万元。
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目前,青岛市是260元一年。
从缴费数额上看,大约相当于500多年吧。我真的好想再活500年。。。。。呵呵。
随着现在医院的规范,一般来说,一个人一生,住院报销的差额都不可能达到12万元。
退休后,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在95%以上。居民医保一般在75%左右。
当然,大家要选择自费项目的话,没人会管。
所以,我认为如果差个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年,该补就补上,毕竟每个月还返还八九十元的买药金。要是差多了,就算了吧。
不过还是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也许各地有其他的优惠政策呢?问一下去吧12333。
医保属于社保的一个方面,社保应该是最多补交三个月吧,补不上一年的!找个人事代理机构交就行了,自己交的话先要有失业证明。
百度一下,你所属地医保中心的电话。那个就是最佳答案。而且是唯一的。
医疗保险中断三个月可以补交,去社保 中心补交,但用人单 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 费的,不予补交。
据现有的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
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对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