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赠与或者继承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2024-12-03 10:31: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赠与协议的公证是无效的,房屋赠与协议公证的最根本问题就是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没有房产证,就不能明确这点,更不用说做房屋赠与协议公证。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回答2:

首先,你父亲口说他是继承人,但没有任何证据,那么这种口说就没有任何意义。那么该房子应该是你爷爷的几个子女平等继承。
其次,你父亲后来签了协议,且公证过,则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上你父亲放弃了自己的继承权,那么你就没权利要这套房子的权利了。
无论你父亲最初是唯一继承人(有证据)还是共同继承人(你父亲口述内容无证据),如果他自己签署的协议上放弃转让了该继承权,你都没戏了。

至于过户是否需要你们配合,看房产局要求。应该是不需要,凭你父亲签字公证的协议和他去世证明即可。如果房产局一定要更严格的手续,而你们家不配合,那无非就是你叔叔婶婶费点事儿,把你们家告到法院,打一个确权诉讼的官司,然后凭法院判决书,不需要你们配合即可去房产局办手续

回答3: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房产是以登记确定归属。
房子是你爷爷的,但是不确定生前是否有立遗嘱(如果有,谁主张谁举证,需要拿出证据),听你描述,好像你爸他们子女很多,这需要所有子女都签有财产分配协议。如果你爸和你叔达成财产分配的协议,而你爷爷的其它子女也同意的话,并且公正过后协议才算生效。如果只是你爸和你叔达成协议,而没有经过你爷爷的其它子女同意,你爷爷的其它子女出面主张自己的继承权益,则协议不算生效(至少不具有你叔继承房产的权利,具体还要看你叔和你爸的协议内容)。

回答4: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可以过户。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回答5:

你好,尽管房产证上的名字仅有你父亲的名字,此房也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原来认为的比例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想把此房子过户给女儿的话,母亲可以写个赠与协议把房子赠与女儿,此外,儿子出具放弃继承的书面证明就可以了。没你想的那么麻烦,你们一家人之间没有异议的话,房子归谁都不成问题。只不过,房产证上的名字需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