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的发明者貌似喜欢lisp,发明时又参考了c语言的很多东西...也参考了其它很多语言,语法主要是搬的c。
Javascript的设计者Brendan Eich花了10天的时间设计了Javascript。Eich的主要兴趣是函数式编程,在他设计的新语言中加入了函数编程语言的特性。Eich设计Javascript的主要思想为:
(1)借鉴C语言的基本语法;
(2)借鉴Java语言的数据类型和内存管理;
(3)借鉴Scheme语言,将函数提升到"第一等公民"(first class)的地位;
(4)借鉴Self语言,使用基于原型(prototype)的继承机制。
借鉴C语言的语法就是所谓的披着C语言的外衣。如同在Scheme中一样,把函数提升到"第一等公民"的位置,而Scheme是Lisp的一种方言,这样确实可以说Javascript和Lisp有一些关系,但并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因为Lisp的有些特性是Javascript所不具备的,例如Lisp中大名鼎鼎的"宏"(mac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