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计算境外所得的扣除限额时,税率从低原则。故,A国境外所得的扣除限额=200×25%=50万元;B国境外所得的扣除限额=100×20%=20万元;2、将境内、境外所得合计纳税,并扣除境外所得的扣除限额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00+200+100)×25%-50-20=150-50-20=80万元
300*0.25+100*(0.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