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老公对老婆如果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话,老婆是有权利要求老公给生活费的。如果不给,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件中,徐女士已经不想再继续这段婚姻,结合实际情况,法院是可以将孩子判给徐女士抚养,孩子的父亲张先生着则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徐女士可以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证明张先生未支付家庭生活开支 ,并且未起到照顾、抚养孩子的义务。张先生名下的财产也应作为婚内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通常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对于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付费的人,这一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生育费用的数额。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大或减小上述比率。
需要具体分析
一般是应当给的;
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这个扶养费主要是指生活费
当然这个规定是双向的
你困难时,也可以向女方要生活费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好,我学法的。其实法律没有规定这个东西。但是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说你的钱也是你老婆的钱,你老婆的钱也是你的,共有的。兄弟,看来在家里,你是挣钱多,管钱的,老婆要点钱花销也正常,但不能让她乱花过度,你可以给他一定的限额。望采纳。
没有这条法律的,但是一般都会给。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