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学类课程考试不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除此之外的其他课程都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
自学考试考生参加《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参加经济类专业涉及数据运算的课程考试可以携带和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允许使用计算器考试的课程,考生间计算器不得相互借用。
1、数学类课程考试不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除此之外的其他课程都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
2、数学类课程包括:课程名带有"数学"字样的自考课程。如: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工程数学等。
据省考办《关于201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粤考办〔2016〕242号)要求,考生在参加201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7门课程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也就是说,参加自学考试如果有计算要求的课程是可以也已允许考生参加考试时,携带计算器,但对携带的计算机也有要求,能够携带的计算器必须是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除此之外,考生是没有办法携带计算器,考生在报读和参加考试前要了解清楚。
201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20 高等数学(一)
2 22 高等数学(工专)
3 23 高等数学(工本)
4 1864 高等代数(一)
5 2002 数学分析(二)
6 2005 常微分方程
7 2011 复变函数论
8 2014 微分几何
9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10 2198 线性代数
11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12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13 3361 企业物流
14 3365 物流运输管理
15 7006 供应链与企业物流管理
16 7724 物流系统工程
17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2017年1月自学考试已经结束,无论是首次报读的自考生,还是自考老生,在迎接4月、7月和10月自学考试之前,了解清楚相关的注意事项,尤其是计算器携带这一块,这样也能更好的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