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免予起诉会有案底吗

2025-03-24 08: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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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会有案底的。

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不予起诉是不够判刑标准,可刑事责任不成立,如不转治安处罚则撤销无案底。我国主张的是疑罪从无,没有法院判决就不会有犯罪记录的,检察院不起诉的案子一般都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的案子,所以不会有案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新修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案底

回答2:

有案底,只是没有追究责任而已
简历可填写,没有发罪记录
法院没有判决,不能认为有罪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回答3:

只有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才不会到法院审理,如果到法院,那肯定没有被免于起诉。
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那样就没有案底了。

回答4:

刑事拘留不是最终裁决,不计入个人档案,不影响当兵,工作,和其他私人生活。但是注意,刑事拘留有时候在公安内部网是可以核查到的,所以说你如果被警察审查有可能还会被查到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的案底。但是你一定得弄清楚,检察院是不是真的不予公诉,并且不予公诉是因为什么,因为证据不足?盗窃罪很少有证据不足的。电动车的价格鉴定未超过1000元?也不会有这么便宜的电动车啊。。。你这个事情有猫腻啊。放心好了,弄清楚,如果真的是不予公诉,一点事儿都没有。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