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外固定资产属于账外资产。此现象容易使资产流失。
账外资产的3个特点:
1.账外资产多表现为新上的固定资产如设备、厂房、土地不在账目上反映。
2.盘亏。盘亏做为账外资产存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比如产成品出售后不计收入,一方面是产成品盘亏,而另一方面则是收入的隐瞒。
3.账外资产的存在具有周期循环性。一般情况讲当企业的账外资产足够多时,造成实际经营规模与账目反映情况相距甚远,此时,企业有可能采取再次注资等其它合法的形式将账外资产转为账内资产,所以账外资产的存在具有一定的时限性,同时,企业如重复以往的偷税行为,则会又出现新的账外资产。
而账外资产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
会计法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五)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这其中应当核算的是企业所有购入的资产。很显然,如果购买资产不入账,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应当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