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该由房东负责。
如果房东拒绝维修,你们维修后可以向房东索要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
2、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房东此行为不妥。
3、到法院起诉。
希望您为您提供帮助,在您满意后请采纳,谢谢。
关于第一个问题:在你们没有约定的情况之下,属于房东。房东维修的费用无权要求返还。
其依据如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对于第二个问题:合同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这种行为肯定不合适,因为未通知的情况之下,进入他人的私人空间。对于此问题,你可以与房东协商或者更换锁芯。
对于第三个问题:房东须负返还义务。
1、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A、出租人负有在租赁合同成立后,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
B、如果在租赁合同之中并未约定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那么依据合同法220条,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出租人依法承担。
C、出租人负有如果要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房屋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告知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D、出租人负有在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为无定期租赁合同的情形下,意欲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义务。
E、出租人负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57条的规定,依法登记承租人姓名、证件号码的义务,以及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从事犯罪活动之后,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违背上述义务的出租人,将会被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F、出租人负有遵守双方租赁合同之中合法有效的其他的约定的义务。
2、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A、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如果对于租赁物的用途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使用的义务。违反约定或违反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承租人负有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维护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维护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
C、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情形下,需要通知出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善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D、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转租,需事先与出租人交涉的义务,取得其同意方可转租,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E、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及时支付租金的义务。
F、承租人负有在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及时通知出租人的义务。
G、承租人负有在租期届满后,交付租赁物时,保障所交付的租赁物符合按照约定用途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状态的义务。
H、承租人负有遵守双方租赁合同之中合法有效的其他的约定的义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