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宣告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一审法院为终审判决,既以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对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存在争议应依法搜集相关证据另行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根据子女各自的经济条件和有利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来确认监护人,居委会无权指定。
法律分析
通过代理及研究多起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指定、变更监护人案件后,总结起来这类案件有一下要点,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必须注意的是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意味着从法律上确定一个人的能力,关乎被申请人的人权,一旦被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除接受权利之外的其他民事行为行为都无效,相当于一个“废人”。如果错误的被宣告,将严重影响被申请人的生活。申请人应当为被申请人的近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法院受理后,应先经过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指定。按照顺序指定,前一顺序监护人中有符合条件的人的,不得指定后一顺序的监护人,也不应同时指定不同顺位的监护人。可以由法院委托鉴定,也可以由申请人自行委托鉴定,根据病历等可以确定其行为能力的可以不鉴定。监护人可以是同一顺位监护人中的数人。同一顺位监护人有数位的,人民法院应征求各监护人的意见。被指定的人应当有监护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1、一审法院根据子女各自的经济条件和有利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来确认监护人,居委会无权指定。
2、对一审案件不服应当在签收判决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而不是起诉。如果15天内没有起诉,一审判决生效。
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对老人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结果作出后,人民法院依照鉴定结果进行判决。
居委会只能证实老人近来的精神状况,不能作为鉴定结论使用。
申请宣告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一审法院为终审判决,既以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对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存在争议应依法搜集相关证据另行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根据当事人医学诊断及其对民事行为辨认能力状况相结合的原则,分别评定为完全、限制及无民事行为能力。辨认能力状况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反映出来。心理正常人的意思和意思表示是一致的,精神病人却不能作出与其内在意思一致的意思表示,或者其内在意思是在病理性精神活动基础上产生的“病理性”意思表示。
只有做了鉴定才可以,证明不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