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人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狗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狼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当我读了《美丽的约定》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讲,两个身患绝症的男孩和女孩,他们知道在自己没有多少的日子里,相互用书信的关心和祝福。当他们双双离开人间后,俩人的书信却还在继续互传着。
命运是如此的残酷,它让两朵朝气蓬勃的花蕾还未来得及绽放,就让他们过早的凋谢了。而命运又是仁慈的,它让两颗已经濒临绝望的心重新燃起了希望的火花。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命是宝贵的。在我们活着的时候 ,一定要尽情焕发生命的光彩,那是对生命的热爱和负责。当生命的烛光即将熄灭,还能牵念着另一个生命,给予他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那是对生命最后的仁慈。
死对每个人来说是可怕的,但我们又不能阻挡死亡的脚步,我们能做的只是,让自己的生命活得灿烂些、更灿烂些。故事中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当纳什沉浸在幻觉中已经分不清现实,分不清真假,被幻觉牢牢控制时,纳什一直拥有妻子艾丽西亚的爱。当他在真与假中迷惘的时候,至少他知道艾丽西亚的爱是真实的。正是这一点真实的情感让理智重新进入纳什的意识,艾丽西亚的爱在纳什的无意识与意识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并最终成为了纳什康复的契机。正如在获得诺贝尔奖时的获奖感言中纳什的话:爱是一种特殊的感觉,是没法用正常的逻辑去推断的。
当生命捉弄你的时候 ,不要害怕,不要彷徨,因为身边还有很多关心你的人,爱你的人,他们都会帮助你,保护你,你绝不是一个孤单的一人。
美丽的约定,正如纳什为国家的英雄主义,正如艾丽莎对纳什无限的爱,正是他们都拥有的,无论现实如何动摇。当本我与自我在一生中战斗到激烈如此的时候,超我才得以实现;当本我与自我共同实现超我时,就是我们终站在成功的峭壁上之时。
“老家门外的榕树又多了年轮。堆墙角的木柴消失在温暖的火炉里.”—我对的遐想
我安静地趴在桌子上,脸贴着笔记本,思绪在空气里飘流,缓缓地流窗外。南方的冬天像书上写的大雪纷飞,浪漫的气息也萌发。.她特温暖柔情却萦绕在人的。我,窗外的广场上,追逐嬉戏的孩子们也珍藏着冬天的乐趣吧!
记忆在脑海里翻滚,在年以前,的画面定格在脑子里,唯一不同,画面的主角是我。那一抹天真的微笑,抵御了的寒风;那一双澄撤的眼眸,战胜了的冰雪;那一段美丽的童年,带时光呢?带怎样的我呢?而你,又躲到哪里去了呢?
时常幻想,世界上有另我,做着与我的。
我是乖巧的,她是顽皮的。
当我在课室内奋笔疾书的,她草丛里采集标本;
我是父母捧在手心的明珠,她是家人眼里一文不值的稻草。
当我睁着的睡眼赖床的,她强打起精神来早餐。
我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她是老师眼里的坏孩子。
当我自豪地老师的表扬时,她被老师怒斥得垂下骄傲的头颅。
沉浸于幻想中,猛地,优秀和平庸生之路的差异,地捉住的,告诫,决被世界上的另我所取代。
但那:“你变了!”我才,我脱离了预定的轨道,世界上的另我侵蚀了。说我变任性了,朋友说我变沉默了,老师说我变胆怯了。开始用那种精美的笔记本,记载不安分的心;开始频繁地照镜子,期待一张可爱的面孔,开始热衷于潮流,装扮懵懂的……所“开始”都像逃出塔门的精灵,肆无忌惮地演“习惯”。
我陷入了青春的旋涡中,在人生的分岔口迷失了。,一场梦在十字路口当起了指挥灯。
梦里,我和世界上另我相遇了。她说:“亲爱的,你误会我了!”我呆呆地望着她——全国标本图册大赛名?先进独立分子?劳动好手?全优学生?她牵着手说:“人在世界上另我。在沾沾自喜的,给忧患意识,在停滞不前的,给好榜样。的!你明白的!”
一觉醒来,就看见一缕的阳光,搀和了满满的希望。推开窗,是一派春意盎然。小草,小花纷纷崭露头角,点缀我重生的青春。走进房间,搂住我,母女相血液都在沸腾。我,列车上轨了,正向光明的未来驶去!
车上的世界上的另我,对吗?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爱在山野》。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野生动物考察队员,被上级要求到重阳岭里去观察和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麂时所看到和所经历的事情,书里还有对各种动植物的生动描写,知识丰富,故事栩栩如生,读完后让人回味无穷。
我觉得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一段描写是在书的最后,当考察队员捕获到一头黑麂时看到黑麂的朋友正在用无助的眼神绝望地看着他,好像在说:“你为什么要把他活生生的从我身边抢走?”这时考察队员有放掉他的冲动。可是捕获它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它们,他不能把这头黑麂放走……
这个故事把考察队员内心的矛盾、麂与麂之间的感情写的十分动人。同时,也把这个故事写的让人明白,而且借用这个故事中的一些场景,把一些动物的小知识以及动物的生活习性在书中进行了很好的描写。
当然,这本书不仅写了这个故事,还写了一些生长在海南的水果如:可可果、菠萝蜜等。让人看了文章的描写就想吃。这是因为这本书上把这些水果写得生动,让人看了就想吃。这本书还会把你带到黄山,带你看白腰雨燕这可爱的小精灵。
这就是“爱在山野”这本书,让你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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