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

2024-12-03 14:38: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交警部门认定是你负全责,你的车是全险,哪么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你全部的赔偿责任。
交警队只管事故认定,而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给予赔偿,两者间并不矛盾,你尽管可以放心,前去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车辆损失以保险公司定损为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这句话应该这样理解,车辆的损失应该以保险公司出具的结论主依据(而绿化带不包括在内,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由当事人承担,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给予赔偿。

回答2: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回答3:

保险公司是要赔的,在保险赔完之后剩下部分你来赔。(这里说的保险赔仅仅交强险部分,商业险部分要具体看约定)
1、关键是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认定。那最主要的证据
2、调解协议是个什么效力呢?没效力,喜欢就照调解协议做,不满意就不理他。交警做出来的调解协议时不具有强制力的。
3、至于酒后的认定,必须要看证据,你现有的证据,只需要看交通责任认定书,因为调解协议可以当他是废纸,一旦引起诉讼他是没用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上有没有写你有酒后。
4、如果书面上的材料没有体现你有酒后,你就不用担心,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赔。就是先由保险赔,保险赔完了之后,剩下不足部分你们双方再按过错赔,你全责全是你赔。
5、对交通责任认定你酒后驾驶不服的,你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复议,要求重新鉴定。就是不知道你时效没(收到认定书之后三天)。
6、至于保险公司免赔,你的情形保险公司是不可以免赔的。就是说保险要赔偿。(我说的是交强险,商业险部分自己看保险约定)
你应该注意到条文中免责的是醉酒,并非酒后。在法律中醉酒跟酒后是严格界定的,不能混为一谈。你的情形不属于醉酒。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附带交强险赔偿范围:
责任限额12万

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回答4:

1、如果有证据表明你是酒后驾车,保险公司是拒绝理赔的
2、“车辆损失以保险公司定损为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这句话表明你是这起单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保险公司定损后可以按照你所买的商业保险对你的车进行理赔,不会在强制险中理赔。
3、如果你没有买商业保险是得不到赔偿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5:

可以申请复议,撤销你酒后驾车的处罚,一瓶啤酒验血也没事,赔偿问题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般不会拒绝赔偿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