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为了保证其持有的股份和证券升值,党员领导干部必然会牵扯一部分精力,有的甚至还会动用自己所掌握的公共资源,为公司(企业)发展谋求机会。
因此,《廉政准则》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单列为一项,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不准经商办企业”的警钟。
1993年,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试点阶段,市场规模小,法规不健全,监管力量和监管手段都十分薄弱,市场秩序十分混乱。
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防止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股票交易方面以权谋私,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
这对于保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治腐败,对于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是完全正确的。从执行情况看,效果也是好的。
不属于,根据相关规定,属于违纪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