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什么特殊条件,车主向当地车管部门提出申请就可以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扩展资料:
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安检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营运车辆能够改为非营运车辆。建议先到当地交通局运管处(或运管所)提议申请拿到非营运车转营运的指标(或批文)后再到车管所解决机动车变换手续。 解决营运车转非营运车(销档)申请 须备资料: ⑴申请书; ⑵营运车转非营运车的《道路运输证》(含缴讫证)、营运标志牌(如不能提交,须先解决遗失登报手续)。
首先到所在地的运管部门出具证明,然后到车管所变换车辆使用性质,再到运管部门解决营运证注销手续,注销后就不能再从事营运了,行驶证年审按正常手续解决。 <<机动车登记限定>> 第十二条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于变换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换登记,提交法定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申请事项发生变换的证明,要回原行驶证,再次核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要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再次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车辆转非营运车辆,关于报废年限还是要按照营运车辆来算,跟开了多少公里无关系。 根据相关限定,营运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看绿本,不是行车证,叫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当于汽车的户口,里面记载车辆是不是营转非,还有过了几次户都能显示。绿本上第一行写着第一位车主的名字,证件号码,最主要是看性质,性质上写的是营运或者非营运,营运你知道怎么回事吧,非营运就是个人用车,或者单位用车。如果你买来了,绿本第二行写的就是你的名字,证件号,性质是什么,你是做营运还是非营运,那上面写的很清楚。如果你再卖给别人,当然对方也要看绿本,他就知道这辆车到他这已经是第三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