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村里打水泥路还要村民出钱吗?

2025-03-18 00: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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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属于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如果村集体有资金,如果乡镇或区县有财政支持,如果能从社会上募集到足够的资金,那就不需要村民出资;如果大部分村民不支持该项目,项目可以不上马。反之,如果村民会议讨论后决定项目上马,而资金又有缺口,那可能就需要村民们自己掏点钱了。


       一、“一事一议制度”

       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即修不修路,大家愿不愿出钱,大家商议着办。

        二、争取将该项目纳入地方政府的交通建设规划中,或争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

       “一事一议”项目,除了村民筹资款、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资外,还可以争取财政奖补等资金。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回答2:

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