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注销企业有税收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么

2025-04-13 14: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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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认为有的不能处理,有的应当处理。其理由是,企业注销后发现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情况比较复杂,既有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也有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既有行政责任,也有刑事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在税收执法实践中,有的企业被举报或者被发现涉嫌偷税甚至构成偷税犯罪,但企业早已注销。对于这种情况,如何追缴税款、如何处理违法(犯罪)当事人,存在很大争议,可谓众说纷纭,观点不一。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必也不能进行处理。其主要理由是,企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既然企业已经合法程序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已经消灭或者说不存在了,无法再对已消灭的主体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可以进行处理,应当追究原企业的投资人或者主管人员的税收法律责任。其主要理由是,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偷税可以无限期追缴税款。
  第三种观点认为有的不能处理,有的应当处理。其理由是,企业注销后发现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情况比较复杂,既有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也有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既有行政责任,也有刑事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