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所得税问题

2024-12-01 05: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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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08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件),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方式、方法等进行了规定。
30号文件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即通常所说的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定率征收由税务机关通过核定企业应税所得率,通过计算公式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税率,得出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定额征收由税务机关通过一定方法直接核定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在定率征收方式下,核定应税所得率非常关键,30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各行业应税所得率的幅度标准。具体来说,建筑业8%~20%。税务机关在上述标准内确定纳税人适用的具体应税所得率。

地税核定比率是按收入的5%,这是很有问题的,要么就是您把情况没弄清楚,要么就是地税乱来了。国税的征收率已经是最低的了。
文件在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997&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