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间限制,与取得的扣税凭证需在180天内进行认证抵扣有关联。具体分析如下:
1、对于已经认证抵扣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折扣、货物损坏等需要作进项转出时,购货方向购方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然后把“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交给销货方,销货方凭此“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并交给购货方,没有时间限制。
2、对开票方来说(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后有问题需要作废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不允许跨月作废发票),就只有向国税局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来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账。
3、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180天内购货方既没有认证抵扣,销货方也没有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冲账,那么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向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了。
4、上述问题发生后,处理会非常麻烦,需要由购货方向购方国税机关走“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流程进行处理,将需要抵扣的发票数据一层层向上传递给国税总局进行比对,国税总局比对通过后再将通过的行文发给各地基层税务局,往往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半年以上是有的。
扩展资料:
红字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