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拆迁,请问拆迁安置所有人应该是谁?

2025-04-03 03: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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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这里就用带名吧。何三以前从农村来城里接其父亲的班,并将户口改为城市户口,父亲的户口迁回农村,母亲户口一直在农村。何三与父亲母亲共同居住在城市一环内的一套公房内,并在几年后结婚生子,一家五口共同居住在公房内,公房办有何三和女儿的户口。08年,何三的父亲死亡。母亲本想与何三一起将公房改为何三的名字,但是在2000年的样子何三接班的企业倒闭了,公房本也太过老旧,没有地方接手,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建议拆迁之前就一直住下就是了。在2011年该公房拆迁,何三选择了产权调换,拆迁安置合同将房屋所有人名字签为何三,房屋性质改为私房。今年将拿到房屋钥匙。请问律师:本房屋的拆迁合法所有人应该是谁?何三还有四个兄弟姐妹,都为老家户口。老幺家庭比较困难,无房居住,何三愿意给予相应经济补偿,但不愿将房屋分一半给老幺住。并愿意承担赡养母亲的所有费用。请问律师:何三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