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目前的“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看过这种小产权的“房本”是一个红色皮里面内容全是开发商出租的条款,虽然里面说了遇到国家整治小产权时会退还你“租金”,但是若是购买2手小产权的人
风险就大了。第一,这个房子租赁合同最多20年且你购买时可能已经使用了5年对你来说剩余15年的租赁期。开发商物业都说可以续租能够到60年,但你不要
相信,因为都是口头支票,纸面上他们是一点不会写上去的。没准开发商和村里签的也就20年他们都没办法续租何况你了。
只需要现在的产权人出面即可,降低风险找中介作担保,订立正规买卖合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