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反悔,除非对方能够有证据证明其签协议时是非自愿或者受到威胁情况下签署的,又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否则法院即使受理案件,仍不会支持对方主张;
2、这个问题必须在和解协议中描述清楚,现在是对方自愿放弃伤残鉴定而选择协商赔偿,赔偿额度是双方认可的,对方接受了赔偿视作认可责任方已经完成了对其所有侵权赔偿责任的履行;在此情况下,对方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其主张;
3、类似问题2,协议内容必须清除描述伤残补偿方面的协商内容,既然是双方认可的一次性赔偿,协议中必须明确对方接受此赔偿之后,责任方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权利和责任均被全部清理完毕,互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