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我钱有借条 ,欠了尽二十年了,打官司能赢吗

2024-11-28 16: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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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打官司了,二十年已经过了有效诉讼时效了。如果借条上约定了是二十年后还,那欠条还是有效的;如果没有约定,那诉讼时效是三年,已经过了有效诉讼时效,是无效的了;如果欠款人自愿偿还,那还是有效的。
法律分析
对超过诉讼期限的,如果债务人主张诉讼期限的,法院会不支持债权人诉讼。如果债务人自愿还款的,法律不反对,也是合法的。借条上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虽然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就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的手段来中断或者是恢复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比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等等。但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并不多,且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债权人还是要对借条的诉讼时效引起重视,防范借条过时效,如果发生借款纠纷,债权人要做好提起借条诉讼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回答2:

如果这20年来,你一直在向对方追偿,对方也一直承认双方的债务,且存在借款凭证,打官司肯定是可以打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