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哪些请求事项?

2024-12-05 07: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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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未签合同,双倍工资
2违法辞退,补偿
法律依据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回答2:

1、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

2、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47、82、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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