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河、洛水之间,先则有唐高祖武德七年(624),自龙门引黄河水灌韩城一带农田6000余顷;继而到唐玄宗开元七年(719),同州(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县)知府姜师度,又引洛水、黄河水灌朝邑县(今大荔东南)稻田2000余顷。